- 王勇;
岳麓秦简《金布律》详细规定了秦代奴婢、马牛的买卖程序及相应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律文显示,质是秦汉时期进行奴婢、马牛等大型交易时签订的买卖契券,质钱则是在市亭立券时买卖双方交给官方之钱。但质钱并不同于契税,其性质更接近官府为买卖进行担保而收取的佣金。在奴婢、马牛的外地买卖中,出卖方必须事先申请由县级长官签发的传,做为通关以及签订买卖契券时证明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凭证。用致通关只适用于购买方,由于申请传的程序相对复杂,故而允许由管理交易的官吏出具致书,证明其携带的马牛、奴婢属合法购得,而准许通行。致并非专用的通关文书,只是有关部门向关津说明情况的通报。
2016年03期 No.138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下载次数:84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1 ] - 薛海波;
西魏北周国家统制各类经济资源的财政结构,具有很强的掠夺性、征服性和落后性,但其形成的国家主导经济利益分配的模式,却是使不同出身、政治立场的关陇集团各群体团聚在西魏北周政权之内的重要原因。然而,由于西魏北周国家财政结构建立在政权强力横征暴敛、大肆掠夺社会财富之上,至北周时难以维系;国家主导利益分配又建立宇文泰的个人权威之上,宇文泰病逝后,缺少威望的宇文护及北周诸帝无法继续实行。这使宇文护、北周诸帝在面临着严重财政危机的同时,不仅不能节减财政支出,相反还要用大量赏赐乃至放任贪污的方式,来换取关陇集团对执政的认可。这不仅使关陇集团成为特权大土地主阶层,也使北周国家财政收入大量流失,宇文氏执政合法性越来越弱,杨坚代周建隋与之有很大关系。
2016年03期 No.138 1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3K] [下载次数:111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1 ] - 盛承;
明代王府庄田与清代更名田存有前后相继的关系,并影响到州县的赋税演变,需要前后贯通加以考察。以湖北黄陂县为例,明代潞藩和楚藩在该县拥有庄田,入清以后均相应转化为更名田,但二者对州县赋税演变产生的影响不同。具体言之,潞藩庄田并纳国赋与王租,黄陂县以"改派"、"分摊"的措施加以应对,改变了县际及县内的赋税派征,并为清代的更名田改革完全继承;楚藩庄田仅纳王租,其租谷田地征收本色,入清以后折征谷价,且在更名田改革过程中出现重赋问题,黄陂县则以"均摊"的方式实现均赋,亦调整了县内的赋税派征。以州县层级为视域,探讨王府庄田与更名田的实践过程及其引起的赋税演变,不失为深化明清赋役制度史研究的有效路径。
2016年03期 No.138 19-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下载次数:62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1 ] - 董建辉;周慧慧;
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是多元且复杂的,因时代背景不同,决定族群关系走向的力量也有所差异。清代台湾埔里盆地的族群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动,人口迁移、土地资源竞争成为影响这一时期族群关系的主要力量。埔里盆地的先住民为埔、眉二番社。清中期,平埔族群开始迁入,形成多族群杂居共垦的局面。之后,平埔族群不断蚕食先住民的土地资源,导致其生存空间严重压缩,最终难逃被同化或他徙的命运。清末实施"开山抚番"政策,吸引汉人大规模进入盆地开垦,平埔族群逐渐失去其优势地位,并开始走向汉化,从而深刻地改变了此后当地族群关系的格局。
2016年03期 No.138 29-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K] [下载次数:3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 ] - 王昌;
在郑成功"驱荷复台"前,其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已在东亚海域竞争达十余年之久。魍港是台湾西部早期的重要港口。魍港税权的争夺,乃是郑成功与荷兰人之间争夺东亚海域权力的开始。郑成功派人在魍港征税,是南明政权在魍港行使权力的表现;郑成功与荷兰对于东亚海洋权力的竞争,乃是其"驱荷复台"原因之一。
2016年03期 No.138 38-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K] [下载次数:23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 ] - 张侃;董丽琼;
雍正、乾隆年间,以胡焯猷为首的汀州籍客家移民在淡水河流域开展垦殖活动。现存于世的文书档案显示,他们面对"边疆社会"的潜在风险采取了有效的生存策略,主要依靠从原籍带来合股经营等方式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应对垦殖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他们超越族群、地域、血缘的限制,与其他社会群体产生多元的文化互动,共同构建如书院、庙宇、家族等经济—文化共同体,形成了社会合成机制,在不同的历史情势中转化出不同的社会身份。
2016年03期 No.138 44-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K] [下载次数:53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 ] - 张雅娟;
清代嘉庆年间,中国东南沿海出现了一次海盗活动的高潮,并持续数十年之久,清廷为了剿捕海盗曾派出大量的兵力。本文从海洋社会本身、清廷的海洋政策、水师作战能力、天灾人祸等几个方面分析此次海盗活动高潮出现的原因。
2016年03期 No.138 61-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K] [下载次数:66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 ] |[阅读次数:1 ] - 娄敏;曹树基;
中国传统社会的产权关系虽然错综复杂,却能够以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予以清晰表达。民国初年江津破产案件的处理,也可以被放置在这一框架里进行阐释。地权、家产及伙贸等产权的分化与制约,导致债务纠纷不断,并对民国初年破产案件的审理和《破产律》的实践,造成极大困扰。为解决矛盾,民国初年的县知事在"无(民)法可依"的司法环境下,创造了遵循传统产权划分习惯的审判逻辑。
2016年03期 No.138 71-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0K] [下载次数:77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1 ] - 李里;
从业权制度的视角来看,天津脚行内部缺乏有效的业权界定,使其在清末民初的业权交易中产生大量纠纷。对于天津脚行而言,始于1936年的脚行登记不仅仅是一种行业管理制度,也是一种业权界定制度。通过行业登记,脚行的业权实现了从行业惯例向政府制度的转化,获得官方界定与保障。但与此同时,脚行规避了法规的业权限制,保留了业权自行流转的行业惯例。在行业登记过程中,脚行业权人围绕业权界定发生了激烈纠纷,在利益驱动下不断建构与解构脚行的业权谱系,以争取政府的认可。经过激烈的争夺,天津最终形成全市脚行业权格局。
2016年03期 No.138 87-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下载次数:33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1 ] - 董乾坤;
账簿,作为传统社会中的一种书写形式,广泛应用于官方、商业以及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民国至今,不同学科的学者,先后对其展开了研究,由于他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先后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取向。这三种取向的出现,既反映了不同的时代诉求,又体现了学者们的旨趣差异。
2016年03期 No.138 96-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K] [下载次数:95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6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