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农村的耕畜租佃契约及其买卖文书

    傅衣凌

    <正>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耕畜买卖与耕畜租佃自来和土地所有制一样,成为封建地主剥削农民的一种形式,它可以买卖、典当,也可以出租、收取牛租。同时,它又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标志。自牛耕开始以后,曹魏的屯田,即有官牛、私牛之分。在均田制下,耕牛亦得依例授田。随着封建地主制的发展,牛力的使用,亦是农业生产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元典章》和《通制条格》都有提及耕畜租佃等事,“社众使用牛(隹又),若有倒伤亦仰照依乡原例,均助补买,比及补买以来,(亻并)力(牛)助工。如有余剩牛(隹又)之家,令社众两和租贷”,可知耕畜租佃很早就存在的。惟此类史料记载者少,亦不引起学者的重视,论述不多。我于三十年代末曾注意及此,并写成短文略加申说。年来读书及同志们的提供,又获见福建省一些耕牛买卖、典当、继承等文契和租牛契约数种,爰抄录如下,以供研究。

    1983年04期 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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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代前期矿业政策的演变(下)

    韦庆远 ,鲁素

    <正> 有清一代,从来没有实现过对采矿业的绝对禁闭政策,因为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这样做,立即就会对当时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并直接损害到清王朝的利益。但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之间,在开放抑或禁闭问题上,确实存在极大的差异。大体说来,对云南的铜矿,甚至对其他省份的铜矿,清王朝基本上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即鼓励开采,但要加强管理,这是由于铸造钱币需铜迫切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单行办法,是不适用于其它矿种的。上节所引大量的禁矿主张,几乎都没有触及禁铜的问题,原因乃在于此。 主开派论点的核心是,对铜矿以外的其他各矿种,包括金、银、铅、锡、铁、煤、硫磺、朱砂等在内,也应该一律开放,他们主张大力发展矿业生产,视之为社会的重要经济资源、封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人民生活的必需,几十年来,一直要求制定并确立一种稳定的适用于全国的政策。 主张开禁和鼓励开采的多为一些有矿省份的行政长官,他们对于辖区内矿业生产的

    1983年04期 5-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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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清时期的井灌

    陈树平

    <正> 井灌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在商代已有了水井灌溉记载,凿井技术的发明可能还更早一些。春秋战国以后,由于提水工具桔槔的发明,井灌逐渐成为农业灌溉的一个组成部份。明清之前,历朝井灌都有不同程度地发展,对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明清时期,这种作用随着井灌的突出发展更为显而易见了,特别是在北方地区。直至今天,井灌仍然是北方农业灌溉的一个重要方式。透过井灌的历史,有助于我们进一考察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并从中得到启示。因此,探讨井灌问题、尤其是明清井灌问题,很有必要。 明清时期井灌的显著发展 明代,尤其是明代后期,黄河流域中下游北直隶、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省井灌有较大的发展。一是表现在民间凿井灌田比较频繁。徐光启说,田间水井,“北土甚多,特以灌畦种菜。近河南及(北直隶)真定诸府,大作井以灌田,早年甚获其利,宜广推行之”;“所见高原之处,用井灌畦,或加辘轳,或藉桔槔。……闻三晋最勤,汲

    1983年04期 29-43+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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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初探

    罗红星

    <正> “盖天下产铁之区,莫良于粤,而冶铁之工,莫良于佛山。”——清张心泰 明清两代,佛山铁冶曾经名播天下,佛山铁器也曾远销东西二洋。当西方人把中国的文明视为“竹和木的文明”的日子里,佛山冶铁业正处在它的鼎盛之时。“铸犁烟杂铸锅烟,达旦烟光四望悬,”“春风走马满街红,打铁炉过接打铜”的诗句,就是时人对佛山冶铁业的真实写照。可是由于旧志的记载多所未备,目前对佛山冶铁史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它的历史发展状况和经营方式仍然是一个课题。本文只就目前搜集到的族谱和文献、文物资料,对上述问题试作一初步探讨,盼望先辈学者们指正。 一、明——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发展的概况与原因 佛山冶铁业始于何时?目前还不可能确指。但可以说,在明以前,佛山冶铁业就有一个较长的形成过程。比至明代,佛山冶铁业迅速崛起,嘉、万年间进入兴盛时期,在清康、雍、乾三朝达到顶峰,以后就逐渐衰落。为便于叙述,现把明——清前期佛山冶铁业的发展划分为二个阶段。 1、初兴阶段(明初至正德公元1368年——1521年) 冶铁业之所以在佛山兴起,并不是偶然的。佛山地扼西北两江之冲,“上溯浈水可抵神京,通陕洛以及荆吴诸省”;下达雷琼,通川广云贵。以佛山堡为中心,周围有十二条河涌曲折环绕。自唐

    1983年04期 44-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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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休宁《程氏置产簿》剖析

    彭超

    <正> 在安徽省博物馆馆藏的明清契约中,有一本明代徽州府属休宁县率东《程氏置产簿》。(以下简称《置产簿》)长36公分,宽28公分。此簿为手抄本,创始人是程以清。全簿抄录着程氏地主自正统十一年至崇祯十六年,近二百年的时间,购置田、地、山、塘近三千亩;亭台、楼阁、屋宇五十余所;庄屋、佃店屋四百余间。共值白银三万六千余两,契约一千余件。现就此簿有关问题分析如下: 一、程以清的家世 程氏,乃徽州最大、最有声望的氏族之一,其始祖是东晋时出任新安太守程元谭。程元谭之第三十一世孙程显(宋雍熙三年授鄱阳令),由歙之黄墩迁至休宁率东由溪村,明隆庆间,重修程氏家谱时,称程显为率东程氏始祖,程以清乃程显之第十四世裔孙。 程以清名纶,字以清,他的曾祖叫程维宗(元至二十年公元1364年——明永乐十一年),程维宗十九岁时,因乡试未第而从事商贾,“若有神助”的成了经商致富的暴发

    1983年04期 55-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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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代两税述论

    郑学檬

    <正> 五代两税问题,迄今无专文论述,兹据有关史籍,拟就五代两税的征收、内容、附加税和暴斂诸问题,述论如下。 一、两税征收的主管 机构和籍帐 唐代颁布两税法后,就置两税使,专责两税的征收工作。元和四年,勅各地盐铁使留后分充邻近诸道两税使,如盐铁使的扬子留后,兼充淮南、浙西、浙东、宣歙、福建等地两税使;盐铁使的江陵留后,兼充荆南、山南东道两税使,等等。两税使一如租庸使,也是一种临时派出的官职。但是,由于这一职务每年均需履行,而且关系王朝的财政收入,其权力和和影响也就日益增大。于是,两税使一职便由临时性差遣,变成经常性的职务。 后梁王朝建立前后,三面受敌(北有李克用、李存勖父子;南有杨行密;西有李茂贞与王建),供军之需甚急,故对于两税之征,十分重视。朱温任宣武等四镇节度使后,用裴迪为从事,主持财政,“自是之后,历三十年,委四镇租赋、兵籍、帑廪、官吏、狱讼、赏罚、经费、运

    1983年04期 67-75+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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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代田地的租赁和抵押的关系——从租佃契约到典地契的诸形态

    堀敏一,韩昇

    <正> 人们往往认为租佃契约,即田地的赁贷借契约关系,一般是拥有多余田地的地主把田地租给缺少田地的农民耕种这样一种关系。其实唐代的租佃契约未必尽然。今天,许多人都指出,这其中也有贫农为了获得田租而出租田地这种消费贷借(即为贷款而典租田地)的性质。 于此,近年来中国的韩国磐、孙达人氏发表了专题论文,指出租佃契约中,有富裕地主把土地租给贫穷农民和贫穷农民为了借得高利贷而典租土地两种情况,并强调二者之间性质上的区别及其契约当事者之间贫富的差别。这种看法为一般人所接受。在日本,池田温氏编写了有关租佃契约文书的精确而又便利的著作,并对租佃文书加以详细的分析,他也同样按地主和租佃人之间地位的差别进行分类,但是在分类上和孙氏等人有所不同。仁井田陛氏则从不同的角度对租佃文书进行分类,分为田主、租佃人之间地位平等和

    1983年04期 76-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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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王符的农工商各有本末论

    张守军 ,蒋时宗

    <正> 农本工商末论,是商鞅韩非等先秦法家学派首先提出来的。到秦汉时期,它在封建经济思想和国家经济政策中取得了完全的统治地位。就是当时对抑商表示不满,曾极力称颂商业,为商人树碑立传的司马迁,也没有跳出农本工商末论的框子,他也仍然把农业称为本业,把工商业称为末业。农业是封建经济之本,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而工商业则是末业,是封建经济中次要的从属的部门,这在当时已经成为天经地义,不说自明的公理,为人们所公认。 封建的农本工商末思想形成于封建制度上升时期。当时封建制度还是一个新生的制度,地主阶级还是一个革命的阶级。农本工商末思想作为新的封建经济关系的直接反映,对于促进这种新的经济关系的

    1983年04期 88-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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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术活动简讯

    <正>△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六至十九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教授魏安国访问了厦门大学,与傅衣凌、杨国桢就明清土地制度,特别是华南的“一田两主”问题, 交换了意见。

    1983年04期 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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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渔村土地问题的性质及其经营方式初探——闽海渔村经济调查报告之一

    章振乾

    <正> 一、渔村土地所有制及其他 本文所称的土地问题,并不是指着渔村中的农业土地问题,而是指着渔村中作为渔业生产特定部门的生产手段的土地的问题。 人们都知道,旧中国存在着农业土地问题以及农业土地的重要性;但很少人曾经注意到,渔村也有其土地问题,渔村土地问题也同样有其重要性而值得吾人的研究。 渔村的土地,主要是指着养殖部门所用的土地,如象滩涂养殖中的种蛏的蛏埕、种蛤的蛤埕以及养蠔的蠔埸等等;同时也包括着渔捞部门所用的簄地、篙地和(纟廉)地。本文所述,是指以蛏埕、蛤埕为主的土地;这些土地, 除了一些极少数的例外,是属于私人所有之外,大部分均属于

    1983年04期 95-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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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江南制造局

    姜铎

    <正> 清政府洋务派创建于上海的江南制造局,是旧中国近代军事工业中兴办最早的企业之一,也是规模最大的近代企业之一,同时又是洋务运动的重要企业,是现在新中国大型造船工业——江南造船厂的前身。这个局于1865年6月在收买美商旗记铁厂的基础上设立,1867年夏,从虹口迁至高昌庙,大事扩充,至1890年止,已发展成拥有十三个分厂和一个工程处,各种工作母机662台,使用动力的总马力达10,657匹,厂房2,579间,员工总数3,592人的一个大型近代军火工厂。我在编写江南造船厂厂史的过程中,对该局作了初步研究,兹特撰写此文,提供国内外关心洋务运动历史的同仁们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1983年04期 103-117+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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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漠河金矿与李金镛

    曲从规

    <正> 漠河金矿是我国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一个著名近代企业,它是我国金属开采业首先用近代企业管理方式进行经营,并取得轻好经济效果的一个典型金矿。漠河金矿的创办,说明我国金属开采业生产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改变千百年来完全用手工业生产,以封建衙门方式进行管理的落后局面,对我国近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漠河金矿的创办经历了极其艰难的过程,从驱逐沙俄“金匪”盗挖,探险“黄金之路”,制定章程、筹集资金、购置设备、招集工人,到成立公司,开采生产,前后经历了从1885至1888四年左右时间。这期间一方面要同沙皇俄国侵略势力进行交涉,同时还要同清政府封建顽固派进行斗争。又由于漠河地处边远荒僻,交通堵塞,气侯严寒,人烟稀少,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极端缺乏,因此,还要克服许多令人难以想像的客观困难。在这样的条件下办起一个近代企业,确实是

    1983年04期 118-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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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东盐池开发时代考

    卫斯

    <正> 河东盐池即解池,地处运城盆地之南,中条山北麓,自东北向西南延伸,长约30公里,宽 3~5里,面积130平方公里,湖面海拔324.5米,最深处约6米。 河东盐池是我国最大的内陆盐湖,以严硫酸钠(芒硝)、食盐(氯化钠)为主,在整个国民经济产值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河东盐池的形成是第三纪时期中条山背斜轴部发生断裂,其北坡不断下陷,由运城盆地北部运积而来的水分盐分不断沿山麓聚积所致。关于它的开发时代问题,研究者历来基少,文献记载也无详述。近年,有人在研究我们国家是否起源于河东地区的时候,涉猎到河东盐池的开发时代。为了尊重历史,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加以考察。 如何来研究这一问题呢?笔者计划从考察运

    1983年04期 129-1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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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初算赋口钱辨

    钱伯泉

    <正> 汉朝曾经设立算赋和口赋的名目,向平民征收人头税,它们是平民的主要封建义务,其负担的轻重,征收制度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平民的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什么是算赋?《汉书》卷1《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注,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八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什么是口赋?《汉书》卷7《昭帝纪》:“(元凤四年春正月丁亥),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注,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 我国的历史学家一谈到汉朝的赋税制度时,无不引用如淳的注解,异口同声地这样说。但是,如淳的注解是有问题的,只要我们认真钻研

    1983年04期 132-1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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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一九八三年目录(总第四期至第七期,作者后之数字表示期·页)

    1983年04期 134-1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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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南制造局历年经费支出

    1983年04期 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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